天理不容

成语: 天理不容

拼音: tiān lǐ bù róng

解释: 天理天道;容容忍、宽容。旧指做事残忍,灭绝人性,为天理所不容。

例子: 如此冤情,若不诛卫郑,~,人心不服。★明·冯梦龙《东周列国志》第四十二回

出处: 元·无名氏《朱砂担》第四折才见得冤冤相报,方信道天理难容。”